總統立委選舉週六投票民眾勿觸法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竹縣選委會總統立委選舉週六投票海報  何高祿編製
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本週六(13日)舉行,新竹縣選舉委員會表示,投票當日零時起,任何人不得透過簡訊、電子郵件、Line、臉書或任何粉絲團等社群媒體從事競、助選活動。
嚴禁在投票所外比手勢、打躬作揖或講悄稍話等疑似拉票行為、委託大眾傳播媒體刊播競選廣告、或委託夾報散發宣傳品等;同時也不可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的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進入投票所投票,另佩戴候選人口罩進入投票所,也會涉及競助選行為,違反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任何人不得攜帶未關閉電源之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違者處新臺幣3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違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選委會提醒,凡年滿20歲民眾皆可投票,113年1月13日早上8時至下午16時請記得攜帶投票3寶(1.國民身分證 2.投票通知單 3.印章)至指定投票所踴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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