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七月起未滿7歲兒童增6次健檢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強化兒童健檢讓孩子快樂成長     何高祿攝
為推動提升兒童健康照護,衛生福利部自113年7月起7歲以內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透過兒科、家醫科或幼兒專責醫師,針對兒童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語言認知及社會發展四大面向進行篩檢,以及早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提供衛教、追蹤或轉介 。
只要孩子具有健保身分,家長就能帶孩子依篩檢服務補助時程,分別為6至10個月、10 個月至1歲6個月、1 歲6 個月至2歲、2 至3 歲、3 至5 歲、5至未滿7歲兒童,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到住家附近的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院所各接受1次政府補助的篩檢服務。
亦可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執行 若持用舊版兒童手冊,於首次篩檢時,由醫師提供兒童發展篩檢就醫憑證卡 綠色紀錄卡 )),將此紀錄卡貼附在兒童健康手冊;若持用新版兒童手冊,則會直接裝訂於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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