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政府為保障公共安全、加速棒球場改善作業,今年1月26日要求該案廠商5日內移除棒球場過載覆土,然而今(1)日仍未見統包商有任何執行動作。市府表示,將依照該案契約第九條規定,由市府自行辦理球場過載覆土移除計畫,並向統包商求償相關工程費用(設計監造、移除工程),依契約辦理相關程序。
市府表示,自去年8月底,市府工作會議即已發現球場覆土超過結構分析許可的重量,因此要求統包商重新提送結構分析報告,並經第三方公正單位簽證確認其安全性。但經市府多次指出錯誤點後,統包商仍於更新版本中未改正,屢屢重複提送含有相同錯誤點的報告書。
市府強調,去年10月13日,統包商承諾進場移除過載覆土,然至今已過3個月,統包商除遲未進場外,施工計畫書也因多有錯誤而屢屢遭PCM退回,市府已多次發出公文催促;今年1月26日,市府第2次公文限期廠商移除過載覆土,並明確指出將依相關契約規定辦理,然廠商仍未進場。
工務處長陳明錚表示,市府於1月26日下達最後通牒,再次給予統包商5天進場改善限期,今日已正式逾期,卻未見統包商有任何願意執行的動作,統包商函覆市府拒絕進場,也表達現有覆土無結構安全之疑並檢附原設計單位的技師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