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府自3月1日起,彈性上下班時間由現行半小時調整為1小時(上午8時至9時、下午5時至6時),星期五及星期六補班日彈性上班時間擴大為1.5小時(上午7時30分至9時、下午4時30分至6時),結合已實施彈性上下班的企業,共同建立友善交通環境。
市府說,擴大彈性上下班是在每日上班時數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40小時基本原則內調整,同時新增各處在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須有人員在勤配套措施,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維持服務品質。
府外機關學校,在維持服務及教學品質前提下,由各該機關學校首長調整,其中與市民日常生活最息息相關的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稅務局、環保局、消防局外勤人員及文化局外場館輪班人員,仍維持原有辦公及服務時間,另警察局是否實施刻正評估中。
市府指出,市民朋友如需至市府和所屬各機關洽辦公務,歡迎先上網查詢辦公時間,或撥打1999專線由專人為您提供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