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苗栗縣內公私場所,透過室內空氣品質(IAQ)監測設施,即時監控並搭配改善設施,提升場所自主管理能力,苗栗縣補助室內空氣品質即時監測及改善設施。
此補助針對17類別場所提出以下三項方案擇一申請:(1)二氧化碳(CO2)巡檢直讀儀器;(2)室內空氣品質改善設施(如:紫外線殺菌燈、空氣清淨機、新風系統或全熱交換器等);(3)CO2及細懸浮微粒(PM2.5)即時監測及改善設施,總經費達35萬元,即日起開放申請,經費有限,額滿為止!
苗縣府環保局表示,申請單位應先詳閱補助計畫、環保署及本縣標章申請規範,避免文件缺漏或不符規定。申請對象為轄內領有政府核發之相關設立證明文件,其類別包含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政府機關辦公場所、鐵路車站、金融機構營業場所、表演廳、展覽室、電影院、視聽歌唱業場所、商場、運動健身場所、幼兒園、產後護理機構及托嬰中心等17大類。
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目前統計轄內已有14家取得環保署優良級標章、26家取得良好級標章,環保局將持續透過辦理教育宣導、巡查檢測輔導、補助監測設施及改善設施等方式,期鼓勵更多場所加入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行列,建立優良室內空氣品質環境,維護人員健康。
申請方式請至苗栗縣室內空氣品質資訊網(https://rb.gy/rhmkr6)下載,如需環保局提供相關協助事項,請洽詢專線(037)558-558分機218董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