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輔導露營場營造優質露營品牌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寧靜安逸綠化環境,是露營者的最愛 何高祿攝
桃園目前共有149處露營場,其中有8成皆位於復興區,分為「已設立或符合設立條件」、「可輔導設立」及「設立成本高或無法設立」3類,目前將以輔導先行,由市府觀旅局邀集地政局、水務局、環保局、消防局、區公所等相關單位,分階段輔導符合條件者申設露營場,並協助無法設立者轉型及退場。
依現行規定,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可設置露營場,但不得位於水庫集水區、土石流潛勢區等19項環境敏感區內,且全區面積應小於1公頃,僅容許設置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各設施合計面積不得超過全區面積的10%,並以660平方公尺為限;其中管理室及衛生設施面積又不可超過所有設施面積660平方公尺的30%,且高度不得超過3公尺,規定嚴格。預期輔導露營場既有設施合法化的過程中將面臨挑戰,請觀旅局持續輔導,逐步朝合法化邁進。
觀旅局長楊勝評表示,觀旅局將分3階段輔導露營場申設,第1階段為「露營場基礎資料盤點」,針對桃園市露營場現況調查及提出分級管理計畫,目前已經完成;第2階段為「輔導申請登記」,預計於112年辦理露營場許可使用及設置登記輔導;第3階段為「露營場經營輔導及產業優化」,除輔導露營場經營管理,也將推動優質露營場選拔、特色露營場行銷,以營造桃園優質露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