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綠能發電共同維護設備安全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綠能發電慎選防範意外位置,維護設備安全。 何高祿攝
為加速並推廣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之餘,更需要注意太陽光電設備可能引發之工安災害事故,常見的因素不外乎是電線及模組破皮、接頭老化漏電、逆變器接觸不良及連接器不相容與品質不良,如附近有易燃物,碰到接頭接觸不良過熱就容易著火。
為了防止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發生工安情事,除了專業的訓練與管理,設備管理者應善盡管理義務,完善場所相關安全標示與設備設置,並規範合格檢測及使用許可之證明,供場所張貼於明顯易見處,以維護公共安全。
台灣日照豐富且時間長,太陽光電發電是趨勢,政府鼓勵在各種建築物屋頂及空地設置發電設備。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辦理年度查驗及查核,必要時得苗縣府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會同輸配電業至現場查驗、查核,申請人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其設置情形經現場查驗與核准之設備登記所載不符,得令申請人說明並限期改善。
苗縣府呼籲,屋主及業者應定期進行完善的監控與維修檢測,共同打造綠能家園零事故。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連絡電話:037-558582 賴小姐、037-558584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