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媒體人採訪竹縣運拾黑皮夾交警 失物皮夾在六家派出所
遇到路有價值的遺失物,是否要拾起即刻送警待領,或是視而不見,任由它去?這個問題在現今社會是一大考驗。
有些人見到路上有遺失物,視而不見,怕拾起送警惹麻煩,甚至有人擔心是陷阱,萬一是有心故意釣魚,反咬遺失物有高價值東西不見,問題可能更糟糕,或許有理說不清,惹來一身腥。
今天下午一人媒體人在新竹縣體育場,採訪新竹縣運動會閉幕頒獎,結束後回去發稿,約莫在下午五點十分左右,行經新竹縣體育場二號門出口,右邊五十公尺左右的人行道上,發現一個手掌大的黑色皮夾,當時四下無人,該媒體人立刻拾,就近快步走回二號出口,交給在執勤的三位員警,一位員警隨即受理說,請拿出身份證或是證件登記。
媒體人心想直接交給員警,準備趕路,怎麼反而要證件,抱怨說真麻煩,早知道不管它省事,另外兩名員警豎立大姆指說,你這樣的表現是好人,值得鼓勵,很難得。
在媒體人出示身份證後,員警隨即拍照說,請留下手機號碼。不過你沒有到派出所報案,只能以無名氏拾獲處理,但是你的資料要留下來備查。媒體人沒有想到拾獲一個皮夾送警,還是上了一課警察當場接受拾獲遺失物處理辦法。
這個遺失物現在新竹縣六家派出所,有可能是今天參加新竹縣運動會閉幕的老師或是同學遺失,盡快去六家派出所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