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輔導業者合法化 改善計畫送件率有九成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苗縣輔導業者合法化,改善計畫送件公告 何高祿編製
未登記工廠符合納管僅係資格認定,未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苗栗縣工商發展處呼籲取得納管資格廠商,儘速於3月19日前提出工廠改善計畫。
依核定計畫完成環境保護、水利、水土保持、消防等設施後,最遲應於119年3月19日前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以保障工廠營運期間至129年3月19日,期間免受建築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土計畫法等裁罰,目的即是輔導既有未登記工廠合法,讓業者可以安心經營。
截至17日受理納管未登記工廠提送工廠改善計畫申請數計479家,即納管工廠計522家,改善計畫送件率為91.8%,已申請納管未登記工廠者,最遲於19日前提出,適逢星期日順延至20日,提出工廠改善計畫,依核定計畫完成環境保護、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相關改善措施。
工商發展處呼籲尚未提送工廠改善計畫43家業者,應在20日星期一下班前提送,由工商發展處逐一進行電話通知及協助,請業者務必把握最後工廠可以合法化的機會,以免後續將面臨斷水斷電、拆除建築物之處分,故請各事業廠家務必嚴正以對,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