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自今年1月起執行「路口不停讓行人」加強取締工作,1月至4月累計取締案件約2,900件,比去(111)年全年取締案件數量還高。張市長強調,真正的目的不是取締,而是希望駕駛人提高注意於路口禮讓行人,取締是不得已的手段,保障行人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目的。
桃園市長張善政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前陣子有外媒形容台灣為「行人地獄」,為改善行人安全,內政部警政署通令全國自5月1日起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新台幣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處罰為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機車則維持1,200元。對此,張市長張善政指出,桃園市自今年1月起即開始加強「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市府警察局會全力配合5月1日起全國大執法,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說,除了由警察單位在路口加強取締,近幾個月交通局也陸續進行多處路口交通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