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12年度印花稅檢查作業將於6月1日展開,新竹市稅務局即日起辦理印花稅憑證檢查輔導作業。稅務局表示,今年度查核範圍為108年度至112年度內書立之各項應稅憑證,請業者自行檢視是否已依規定貼繳印花稅,如有短、漏繳情形,應儘速補貼或補繳,以免受罰。
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每年會選查不同的行業類別,今年選查對象計有金屬模具製造業、其他金屬加工處理業、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其他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建物完工裝修工程業、電腦系統整合服務業、廣告業、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維修等行業廠商、執行業務者及以前年度辦理自動補報繳但後續年度繳納金額顯不相當者,列入查核範圍。
依印花稅法規定,應納印花稅憑證包括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分割不動產契據,該等憑證在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即應貼足印花稅票,如未貼或貼用不足經查獲者,除補徵本稅外,還要按漏稅額處5至15倍罰鍰;若將已註銷印花稅票揭下重用,將處20至30倍之罰鍰,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查獲補稅受罰。另為簡化稽徵程序及落實環保,電子形式契據如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受檢時可提供電子檔案供核,免再列印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