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類加工食品為民眾經常食用產品,為維護市售相關產品安全衛生,苗栗縣衛生局配合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劃,啟動「112年度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期望透過專案稽查的執行,強化業者自主管理,維護消費者權益。
針對轄內2家業者,稽查包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之符合性查核及追溯追蹤系統的建立,亦將豬(牛)肉原料原產地、重組肉及注脂肉等標示納入查核項目,加強抽驗原料肉檢驗動物用藥殘留及乙型受體素,以及抽驗加工成品檢驗多環芳香碳氫化合物(苯駢芘),本次稽查及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衛生局長張蕊仙提醒民眾,苯駢芘是一種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被國際癌症研究署列為致癌性物質,食物中的苯駢芘主要來自加工處理過程或烹調方式(如燒烤、煙燻、乾燥、烘焗、煎炸等)。在選購肉類加工食品時,應選擇具信譽良好的業者,購買完整包裝的加工肉品時,應注意其包裝外觀是否完整無破損,並注意產品外包裝上要有明確標示品名、成分、重量、廠商資訊及有效日期等資訊,購買後要儲放於建議的保存條件下,拆封後應在效期內儘速食用完畢,確保食用安全。
張蕊仙同時呼籲食品業者,應加強自主管理落實食品衛生,並把關販售產品之衛生安全,以維護民眾飲食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