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查獲香山某畜牧場排放廢水開罰
竹市查獲香山某畜牧場排放廢水開罰
竹市查獲香山某畜牧場排放廢水   圖∕竹市府
竹市環保局近日接獲民眾陳情,香山區南港里周邊某畜牧場排放廢水產生異味,造成溪水污染及影響環境品質,環保局稽查人員近日多次至現場稽查採樣,並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重罰,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環保局提醒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污染環境情事將採最嚴厲之處分,絕不寬待。
市府今年5月6日接獲通報鹽港溪遭排放黑色廢水,隨即由環保局派遣稽查人員前往現場,稽查發現為香山區某畜牧場所排放廢水導致。稽查人員現場採樣檢測,後續經檢測結果排放廢水超標17倍,有繞流排放之虞,後續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至2,000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後續該業者仍因排放廢水及異味問題,於6月3日遭民眾陳情。環保局派員到場稽查後,除採取放流水樣檢測分析,另查獲該畜牧場有未依許可證件操作、未依檢測申報規定紀錄等違規情事,現場已命業者限期改善,並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裁處,待詳細檢驗結果出爐,會再倍數增加罰款。
環保局稽查及採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