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苗縣長者掛號費補助流程概要   何高祿編製
113年1月1日起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以上)苗縣民前往與苗縣府簽約的診所接受門診服務,每人每次掛號費由縣府負擔50%、補助上限75元,其餘費用由簽約診所負擔,每人每年免費額度為1000元,最後一次若餘額不足,須給付差額給診所。本補助案不含為健保部分負擔、超額藥費。
隨人口高齡化,苗栗縣府為能達成苗縣慢活城市,永續宜居新指標,努力提昇醫療福利減輕長者就醫門診負擔,並落實分級醫療,將65歲以上長者掛號費補助方案,列為苗縣施政重點。
符合補助資格苗栗縣民,需到與苗栗衛生局簽訂合約的苗栗縣診所,辨識方式是衛生局發予特約或合作標章,名冊公告於苗栗縣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站「醫療專區」-「苗栗縣65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專區。
補助對象僅為設籍苗縣之長者,為了辨識身分戶籍地為苗栗縣民,補助對象須攜帶身分證(如為55歲以上未滿65歲原住民則是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健保卡(讀取長者資料),並簽署「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由衛生所或特約診所於「長者掛號費補助核銷系統」建置基本資料,才能使用補助。
每人終生只需於衛生所或特約診所建置基本資料1次,便可在任何特約診所使用並累計,若無提供證明文件及簽署同意書,無法享用掛號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