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施工設風力發電和海水養殖漁業有相當程度影響 何高祿攝
苗栗縣政府為發展養殖漁業相關產業,103年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劃設通霄海水養殖漁業生產區,規畫以對外招商方式開辦養殖事業,以帶動產業發展。同年獲行政院核定為重大經濟建設計畫,由漁業署、台電公司補助總經費2.3億元興建「苗栗通霄海水養殖專業生產區海水供水及公共設施統包工程」,進行進、排水系統及公共設施改善,使生產區內養殖事業有充足水源以及便利維護管理措施。
基地面積582,900.15平方公尺,管理單位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雖取水、排水及道路等公共設施統包工程已於107年初完工,因總基地面積中有306,854.69平方公尺遭第三人占有使用,財政部無法完成用地點交,導致招商作業延宕。110年8月遭監察院以態度消極,致未能對外招商開辦養殖事業,予以糾正。
為加速推動本案開發進度,公開遴選由「鼎鱻水產養殖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營運權,「鼎鱻水產養殖股份有限公司」計畫以養殖文蛤為主,目標成立文蛤育成與產品開發行銷團隊,透過異業結合發展無毒水產品生產、加工、開發及水產品行銷,並將配合政府的漁業發展政策,發展苗栗縣養殖相關產業,以帶動苗栗縣漁業及增加就業機會,及促進環境資源永續發展,達成永續成長目標。
另針對陳抗活動中質疑的太陽光電問題。另行協議「綠能設施」事業售電收入回饋金比率等程序,依相關法令提出設置申請,現階段太陽光電為非容許使用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