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境內具有蜿蜒山區台3線、台13(甲)線道路及寬敞筆直台61、台72線快速公路,成為不少車輛夜遊或車聚熱點,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統計今111年1至7月,總計接獲16件民眾陳情危險駕車、汽(機)車改裝排氣管擾民及車速過快等情事,且以台3線、台13(甲)線及台72線快速公路居多。
適逢暑假期間,苗栗縣警察局重兵部署規劃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採取「外圍防守、內圍出擊」策略,於每週末(含連續假日)凌晨0到4時,在國道一號、三號及台61線各匝道口部署警力守望兼通報,並與鄰近縣(市)政府警察局組成區域聯防,相互交流情資或狀況;倘車隊進入轄內立即啟動線上快打警力,展開全程蒐證作為,如發現現行違法(序)行為,立即予制止、依法偵辦及舉發相關交通違規單,且發現車輛有改裝情形者,並函請監理機關及環保局針對違規車輛召回檢驗。
警察局統計暑假期間第1個月,總計移送2件公共危險罪及舉發7件危險駕車違規通知單,以逆向、蛇行或翹孤輪等方式危險駕車最多,並依涉刑法公共危險罪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再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舉發危險駕車行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吊扣牌照6個月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警察局局長陳武康表示:絕對支持員警強勢執法,遏止危險駕車歪風,不容許任何人破壞苗栗素有「好山好水好風景」美名,同時也呼籲民眾務必遵守各項法令規定,切勿以身試法,以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