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節加強污染減排減少污染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秋冬季節加強污染省空污費    何高祿攝
因應秋冬空品不良的季節,環境部公告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中,訂定每年第一季(1月至3月)及第四季(10月至12月)針對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調升該季收費費率,季排放量倘較前三年度相同季別之平均排放量低者,最高給予七折之減量優惠折扣,希冀業者於空品不良季節時,自主加強污染減排工作,積極裝設及有效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一同維護苗栗縣空氣品質,同時落實淨零綠生活,提高環境品質。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陳華盛表示,為持續改善空氣品質及確認公私場所空污費申報實際現況,本局今度年共查核210家次公私場所空污費申報資料,發現部份缺失項目為清洗用之揮發性有機物原料使用量短漏報、堆置區灑水頻率與申報頻率不一致…等。
各項缺失皆依規定重新核算空污費,並於現場查核時,同步輔導業者申報空污費及告知正確申報方式,提升業者針對空污費相關法令之熟悉度,落實申報合理性及正確性,另倘有收到本局結算資料通知需補繳費用者,務必記得準時完成繳納,以免逾期受到裁罰。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提醒業者在發展經濟之餘,更應善盡社會責任,於空品不良季節時,自主加強污染減排工作,並應依廠內實際製程操作現況確實申報空污費,有效操作及定期維護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維護苗栗縣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