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屋稅重大改革,為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民眾的房屋稅負擔,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針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推出史上最優惠的稅率1%,快來看您的房子是否符合以下降稅條件:
(1)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
(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
(3)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 籍登記。
(4)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金額為182萬9,100元)
竹縣稅務局說,所謂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以新竹縣為例,114年當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首日即113年7月1日,當日在新竹縣轄內符合全國單一之自住房屋,並按其應稅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取第1%戶的房屋作為標準,低於該房屋現值就可適用優惠稅率1%,新竹縣114年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為182萬9,100元, 9萬2千多戶可適用,若超過該房屋現值則不符合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而是以自住用稅率1.2%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