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友善職場竹市補助最高500萬元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竹市托育補助DM   何高祿編製
營造友善職場,協助勞工解決兒問題,新竹市政府長期推廣企業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措施,並配合勞動部補助辦法,每年分2期受理申請,今年度第1期經費申請已於元旦開始至2月28日,托兒設施新興建完成者從過去300萬提升至最高補助500萬元。
代理市長邱臣遠提醒事業單位,把握機會提出申請,照顧員工需求,完善家庭照顧,使勞工在工作時無後顧之憂。
勞青處表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僱用100人以上的企業雇主需設哺集乳室、托兒設施與措施。為鼓勵事業單位提供托育服務,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均提供經費補助。
事業單位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新興建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等)者,自今年起最高補助500萬元;另已設置托兒設施者,補助改善或更新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提供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