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去超商繳稅了,為什麼稅務局還通知欠稅?近期某代書接獲新竹縣政府稅務局通知,有一筆稅款已逾期尚未繳納,代書聲稱去年底已至超商繳稅,並以蓋有店章的繳款書收據聯為證,但未提供交易明細表(小白單),這筆稅款究竟有沒有繳納?
新竹縣稅務局表示,民眾在便利商店繳稅時,店員會先掃描條碼,確認稅款入帳後,印出小白單,並於繳款書蓋上戳章。該局進一步說明,常有民眾持多筆繳款書至超商繳納,因店員漏刷條碼而導致稅款並未收取,雖然繳款書收據聯已蓋有超商店章(誤蓋),但實際款項並未完成繳納。
對此,該局提醒民眾繳納稅款後,務必確認繳款金額是否正確,並索取及妥善保管蓋有清晰店章的繳款書收據聯。此外,最重要的是要記得向店員索取「小白單」(正式繳納憑據),作為繳稅證明,以確保自身權益。
民眾若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或車號加身分證字號(限使用牌照稅),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KIOSK)查詢列印稅單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臺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