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房地省遺產稅地價稅恐暴增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贈與房地遺產稅DM    何高祿編製
竹科某科技公司退休的高級主管老張,為避免身後需繳納高額遺產稅,規劃提前將房屋及土地分別贈與兒子及女兒,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此舉恐省了遺產稅卻因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規定,反而大幅增加地價稅負擔。
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係依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採累進稅率課徵,稅率自10‰累進至55‰,相較之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僅為2‰,與一般用地的基本稅率10‰相比,相差至少四倍。
稅務局說,老張規劃將房屋贈與兒子,土地贈與女兒,由於兄妹屬旁系血親,不符合「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的規定,無法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只能按一般用地稅率10‰課徵。原本地價稅僅需繳納5,000元,因稅率提高至10‰,稅額將大幅增加為25,000元,相差4倍之多。因此,在做財產規劃時,務必審慎考慮稅務相關規定,以免因小失大,反而加重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