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新竹縣長選舉,國民黨推派人選民調關鍵時刻,網路瘋傳新竹縣長參選人陳見賢,近半世紀前陳年違警往事,該案雖證明係違憲,然稍早徐欣瑩立委在網路直播中公開檔案來自國檔局??是否已經牽扯違法,洩密法律問題,引起各方熱烈討論抨擊。
陳見賢有「良民證」,「一清專案」未經法院正當審判程序,違反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保障之侵害,是白色恐怖的延續。把當年戒嚴時期的違法事件,拿到40年後的今日,當成一個人的政治評價,嚴重「歷史錯置」,都是選舉奧步、毫無人性。
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強烈譴責徐陣營不該無上限的在受害者及家屬傷口撒鹽,並對國家檔案局資料外洩是否違法提出質疑。
依刑法第 132 條1.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3.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更有網友強調,很懷疑公佈這些資料是從哪裡來的?國家檔案局為何可以任意讓人查閱,公開閱覽?質疑利用身分施壓國檔局或是重金收買檔案資料非法取得打擊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