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強化學校水電修繕支持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竹市強化學校水電修繕EDM    何高祿編製
教育是城市最重要的投資,竹市積極投入校舍新建、整建及重建工程,目前相關工程總經費已逾40億元,協助逾390校次辦理教學與設施改善,涵蓋學習環境、校園安全、午餐廚房、教學設備及特教資源等項目。
竹市府積極推動「新竹好學」教育政策,因應能源價格、物價及校園維護成本變化,自115學年度(115年8月)起全面檢討並優化市立高中、國中、國小及市立幼兒園基本營運經費制度,調整水電費、修繕費補助基準及相關補助機制,建立符合教育現場需求且具長期穩定性的校園支持體系。
此次制度調整嘉惠全市48所市立學校及幼兒園,115學年度先以追加預算支應,116年起納入年度預算持續辦理,提供學校穩定營運支持,打造安全、友善、優質的學習環境。
針對水電費部分,自115學年度起調整補助標準,高中及國中每班每年水電費由3,500元調整為4,200元(高、國中另有課業費統籌運用),國小及市立幼兒園每班每年由16,000元調整為19,500元;另依各校校園開放時間及班級規模,調整校園開放水電費補助額度,每年補助6,000元至3萬6,000元不等(最高額度由3萬元調整為3萬6,000元)。
相關經費將用於支應學校日常水電、照明、空調設備及校園開放等基本營運需求,透過班級補助與校園開放需求雙軌調整,使補助方式更貼近學校實際使用情形,提升教育資源配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