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3月17日截止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竹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公告 何高祿編製
勞動部11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至3月17日截止,市長高虹安提醒符合資格的勞工朋友,多加利用自然人憑證於線上申請,善用政府的協助資源,減輕經濟壓力,讓子女能夠安心就學。
高虹安表示,為了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的負擔,勞動部補助標準為私立高中職6,000元、公立高中職4,000元、私立大專2萬4,000元及公立大專1萬3,600元。申請人若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20%。符合資格且有需求的市民朋友,請務必備妥相關申請書表,於截止前提出申請。
勞工處長黃錦源說,申請人須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2年3月17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本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且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並符合下述二項條件之一者:
第一項、 自91年1月1日以後非自願離職,至112年3月17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第二項、 於112年3月17日已就業,惟於前一年內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補助申請截止日為3月17日,線上申請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使用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紙本則以郵戳為憑,可至該申請系統下載列印相關申請書表,或到勞工處(龍山西路99號2F)、就業服務中心(光華東街56號)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等地點索取,洽詢專線勞動部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