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巨塔掀風暴 名律師呂秋遠感嘆:醫師都不能依法捍衛自己權利怎能保護病患的健康?
[記者劉韋呈/報導]
彰化基督教醫院解聘醫師引發爭議。

[記者劉韋呈/報導]彰化基督教醫院皮膚科醫師邱足滿與曾任彰基耳鼻喉科醫師的丈夫蕭信昌,怒指院長陳穆寬霸凌羞辱員工,院方也提出聲明反擊,掀起了白色巨塔的風暴。名律師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指出,這就是主治醫師在勞動條件上的悲哀,院方可以任意的不續聘主治醫師,讓主治醫師幾乎無法為自己主張權益。
呂秋遠指出,彰化基督教醫院,突然解聘了許多醫師,包括耳鼻喉科的蕭信昌醫師、皮膚科的邱足滿醫師,都被醫院無預警解聘。在醫院裡,一般人可能會認為,醫生可能都是一樣的,但在專業分級上,至少區分為住院醫師(resident)與主治醫師(visiting staff)。拿到醫師執照後,會先有兩年的不分科住院醫師(PGY)的訓練,兩年以後,就可以在考上各醫院的各分科開缺後,進行分科訓練,成為分科住院醫師,訓練時間從三到六年不等,隨著科別不同,會有所謂的R1到R6等等的差異。
呂秋遠表示,住院醫師在累積了一定的專科經驗以後,也做過總醫師,也就是資深住院醫師的行政職,就可以去考專科執照,考上專科執照後,才是主治醫師。主治醫師,是醫療專業的最高等級,也是主要照顧病人的醫師,往後的主任、院長,都是行政職,而不是專業職。
呂秋遠說,那麼,彰化基督教醫院,究竟可不可以任意解聘這些醫師呢?就醫院的立場來說,現在的態度就是「一切合法,謝謝指教」,沒有要跟醫師協商的意思,為什麼?因為主要負責我們生老病死的主治醫師,根本不適用勞基法。許多主治醫師都曾經被不同的醫院以不同的理由逼退,只要不續聘就好,醫師根本無法在法律上有什麼主張。
呂秋遠說明,在108年9月以前,住院醫師也不適用勞基法,後來住院醫師總算受到法律保障,醫院不得任意解僱。可是責任更重大的主治醫師,卻以「自主性高、工作態樣多元」為理由,不納入勞基法保障。主治醫師與院方之間,形成了一種詭異的委任關係,而不是僱傭關係。醫院可以不附理由,隨時請主治醫師離職,但是主治醫師卻沒有辦法反制。即便是一年一聘,而且每年都聘,早就形成不定期的勞動契約,醫院要主治醫師走,那就是走,醫師的工作權,一點也沒有保障。
衛福部的想法是,如果讓主治醫師成為勞基法的規範對象,會衝擊傳統醫病關係(因為病人都會要求醫師責任制)、增加醫療糾紛、交接班頻率增加,影響照顧延續性、臨床時數限制,影響醫師教學意願;人才羅致困難之偏鄉醫療服務會無法運作等等問題,所以目前只打算修醫療法,讓醫師的權益可以在醫療法增列專章,可是,修法目前遙遙無期,而且,把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的規定,原本就是保障醫病關係的最好方式。每次都要醫師相忍為國、撙節成本,卻不考慮醫師在醫院高層的鬥爭下,會不會過勞、薪水會不會太低,只會想著,病人權益不能受損、醫院成本不能太高、健保預算不能提高,那請問,主治醫師過勞,醫療品質會好?
呂秋遠直言,在過去這段時間內,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主治醫師,卻只是因為派系、內鬥、高層個人好惡等等,就在白色巨塔的鬥爭中,無端被犧牲,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的規範,對於醫師與病患來說,都是相當重要的事情,衛福部在處理疫情之際,主治醫師的權益,也應該好好看顧吧!
呂秋遠感嘆,醫師都不能依法捍衛自己權利了,怎麼能好好保護病患的健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