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衛生局執行農藥殘留檢測保障飲食安全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民眾選購蔬菜水果,選擇信良好商家   何高祿攝
為維護消費者食用生鮮蔬果的安全,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落實執行食藥署市售進口及國產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計畫,抽驗場域包括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
專案總計抽驗32件品項,其中僅沁月產後護理之家的抽驗品項不符規定,依溯源原則追查均屬外縣市農產,逕移請所轄衛生局追查處辦,同時亦函請沁月產後護理之家針對食材採購應慎選具產銷履歷及CAS優良農產品等標章農產品或信譽良好之商家,並加強食物烹煮食用的清潔方式。
竹縣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竹縣府呼籲並建議民眾選購蔬菜水果時,除了選擇當季蔬果外,可挑選具有機、產銷履歷及CAS優良農產品等標章農產品或信譽良好之商家,以提升農產品食用安全。此外,蔬菜清洗時,建議以流動清水先浸泡再沖洗,再截切;水果則以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