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住宿式服務使用補助申請3/1截止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竹市住宿式服務使用補助申請DM 何高祿編製
幫助緩解中、重度失能者接受機構式服務的家庭經濟負擔,新竹市政府攜手衛生福利部自去年7月1日起推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升級,補助額度由往年的6萬元,提高至12萬元,同時取消排富規定,截至目前已有279案完成補助申請,首批申請案於今年1月10日完成撥款,相關補助申請至今年3月1日止,敬請有需求的民眾把握機會申請。
 市長高虹安表示,市府重視長輩與失能、失智者照顧問題,致力打照多元高齡友善安老宜居科技城,讓長輩及失能、失智者在長照多元服務模式中找到最適切的照顧服務。同時,考量入住機構者經濟負擔沉重,凡於112年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住民,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
 衛生局長陳厚全表示,針對111年12月31日(含)前已入住機構但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經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的既有住民,當年度仍可申請最高6萬元補助,並且不設排富條款,以簡化補助申請流程,期盼透過補助讓市民朋友減輕因家人入住機構的經濟負擔,也提醒尚未申請的民眾把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