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機車汰舊換新最高補助1萬6500元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把握補助機會    何高祿攝
老舊機車須經常維修且排放空氣污染物也較多,113年環境部持續提供車輛回收獎勵金外,另設籍於新竹縣之老舊機車,在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報廢,且符合「113年度新竹縣機車汰舊及低污染車輛補助辦法」者,皆可向新竹縣環保局提出申請補助,申請至額度用罄或113年12月31日為止。
依據環境部提供資料顯示,目前新竹縣老舊機車尚有51,000餘輛,為配合環境部汰舊補助政策,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已於今(113)年3月11日公告「113年度新竹縣機車汰舊及低污染車輛補助辦法」,並且加碼補助新購電動機車,新竹縣縣民最高可領取1萬6,500元補助。
竹縣環保護局長蕭宏杰表示,除環境部和科管局加碼補助外,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針對淘汰老舊機車提供1000~1500元補助,針對新購電動機車提供1000~4000元補助,若新竹縣縣民針對老舊機車淘汰後換購電動機車,另可領取環境部或新竹科學園區科管局的汰舊換購電動機車空污減量補助及科學園區管理局之溫室氣體補助每輛1000元~3700元,可至回收一站通網站申請
113年度汰舊換購機車補助施行期間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申請老舊機車汰舊補助者,完成車輛報廢或回收日期須在上述補助期間內;申請新購電動機車補助者,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申請補助者應於114年1月5日前提出申請以郵局戳章日期為準),逾期者礙難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