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消保官教你善用7日解除權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逛街購物莫衝動三思而行    何高祿攝
暑假期間,縣內陸續辦理旅遊展、家具展、寵物食品展、家電展等各種展覽,參展業者以多元促銷方式、提供動人的優惠折扣,吸引民眾前往參觀進而消費。
搶暑假商機,大型商展陸續登場,民眾開心撿便宜,有些人卻撿得一肚子氣。新竹縣政府消保官辦公室近來接獲多起消費申訴案件,民眾因衝動購物衍生消費糾紛,困擾不已。消保官陳雅芳呼籲,善用訪問交易7日解除權,保障自己的消費權益,做個聰明消費者。
 只是逛個旅遊展卻刷卡買了一堆保養品,事後想退貨卻被沒收定金;到家具展參觀被強迫推銷1張十幾萬的床;或者是走在路上被推銷員華麗的話術誘導下,貸款買了數十萬元的網路教學課程。消保官指出,民眾在無預期又未經深思的情況下,貿然與業者締結買賣契約,事後無法解約,衍生諸多消費爭議。
消保官表示,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及第19條規定,企業經營者若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契約成立時,也無同類商品可供比較,而消費者在欠缺事前準備之心理狀況下,因為企業經營者之強力促銷手段,在沒有深思熟慮發生的交易行為,即屬「訪問交易」,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