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線通霄隧道口轎車未避讓救護車事故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台一線通霄隧道口救護車事故    圖∕苗縣府
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21日12時44分接獲報案,在通霄鎮台一線與苗121線口有交通事故。
經了解係一名29歲陳姓男消防員駕駛救護車沿台一線北往南行駛,車內附載1名隊員、2名傷患及1名家屬共5人,與61歲林姓女駕駛自小客車沿苗121線西往東發生碰撞,所幸僅造成2名消防員及林姓女駕駛輕微擦傷,救護車內傷患未有二次受傷情形,雙方駕駛均無飲酒,詳細肇事原因暫待釐清。
警方呼籲,如駕駛人聽到救護車、警備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重可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請用路人務必提高警覺,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