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夏日注意吃的安全 慎防食品中毒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冷藏要在0到7℃之間溫度,才足夠確保食材不變質 何高祿攝
冷凍溫度要更低在-18℃以下,始能延長安全保存期 何高祿攝
夏日高溫不斷注意豔陽下的安全,近日來的溫度也屢屢破歷史新高,依據歷年統計資料顯示,5~10月為食品中毒發生之高峰期,高溫且潮濕的環境最適合各種微生物之生長,若食品烹調及保存不當,則易發生食品中毒事件。
新冠疫情期間,民眾在家料理餐食機會大增,將食材購回整理後應依單次需求量分裝好,於容器外標示購買或有效日期,並經常確認是否已過期,可減少微生物污染風險,避免食物浪費;要生熟食分開,避免交叉污染,並注意冷藏(0-7℃)及冷凍(-18℃以下)溫度是否足夠確保食材不變質。
據統計全國110年病因物質判明176件食品中毒通報案件,61件為細菌性病原造成,其中苗栗縣通報8件,2件判定結果為仙人掌桿菌引起(其他6件為病因物質不明),仙人掌桿菌極易由灰塵及昆蟲傳播污染食品,食品中帶菌率可高達20~70%,食品被仙人掌桿菌污染後,大多沒有腐敗變質的現象,除了米飯有時稍微發黏,口味不爽口之外,大多數食品的外觀都正常,造成食品中毒的原因主要是冷藏不夠,保存不當,尤其在夏天,食品於20℃以上的環境中放置時間過長,使該菌大量繁殖並產生毒素,再加上食用前未經徹底加熱,因而導致中毒。
為防範食品中毒的發生,食材購買後應儘速放入冰箱中冷凍或冷藏,且食材購買不過量,避免過多的食材儲存於冰箱,導致冰箱冷卻效果下降,造成微生物孳生。
台灣氣候高溫潮濕,若未留意飲食衛生安全原則,可能提高食品中毒發生之機率。因此調理食品應謹守「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注意保存溫度、要澈底加熱」之五要原則,以預防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張局長蕊仙呼籲,若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時,應儘速就醫,並配合衛生單位調查,以釐清食品中毒發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