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湖口鄉湖中路巷內一處鐵皮倉庫火警事件,新竹縣政府指出,該處112年已列入追查違建一案,該現場建物涉及未經核准擅自興建鐵皮建物及水泥鋪面,涉嫌違規使用,已於112年5月17日立即下達斷水斷電及強制拆除違建,但其仍有廢棄物堆置問題,相關違法部分同步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地檢署偵辦。新竹縣長楊文科強調依法辦理、絕不寬貸,請各單位持續追查。
17日一早,縣長楊文科邀集警消單位及相關局處關切案情並責成環保局前往現場了解現況,展現整治違建問題的堅定立場,楊文科強調依法辦理、絕不寬貸,並指出為防範類似事件重演,縣府祭上四大鐵腕措施。
一、針對違反管制使用土地規定者,將裁處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限期1個月內改善完成,並得按次裁罰。未積極改善完成恢復原狀,報請地方檢察署依刑法偵辧。
二、農地作違規鐵皮工廠或倉庫使用,造成農地及水源污染,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對於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虞之場址,查證屬實將囑託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禁止處分之登記,登載於土地登記簿。
三、要求鄉鎮市公所針對違建案件主動積極查報,務求在違建形成初期就予以根除;農地上大型違建一律採即報即拆為原則。
四、施工中的違建,立即要求停工,若繼續施工不從者,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