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開徵自住用優惠稅率申請至 6月2日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房屋稅開徵DM     何高祿編製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下稱房屋稅2.0)新制於今(114)年5月首度開徵,繳納期限至 6月2日(原訂5月31日,適逢假日展延)。
新竹市稅務局統計,高達71.9%的民眾最關心自住房屋戶籍登記的相關規定,其次為出租房屋如何適用較優惠稅率問題,占14.6%,另有13.5%的民眾關注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認定及納稅義務基準日等議題。
稅務局提醒114年期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期限放寬至6月2日,請民眾儘速辦妥戶籍登記並申請,才能享有自住用優惠稅率。
稅務局提醒,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者,請把握期限,儘速於6月2日完成戶籍登記,並向稅務局提出申請,114年期房屋稅才可按自住用優惠稅率課徵。民眾可掃描稅單上QR-Code,連結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辦服務、臨櫃辦理或書面郵寄等方式提出,免附戶口名簿等書證,簡單又方便。稅款如已繳納,經核定後有溢繳稅款者,稅務局也會主動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