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某工程行陳姓負責人長期滯欠使用牌照稅、高速公路通行費及罰鍰等共228筆,累積金額12萬餘元,因屢催不繳遭移送強制執行。
新竹市稅務局發現陳男名下有1輛得利卡廂型車,日前追蹤到其停放地點,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以下簡稱新竹分署)聯手出撃,成功查扣車輛,為保住生財工具,陳男立即繳清所有欠款,並將車輛領回。
現年56歲的陳男為工程行的負責人,自105年至111年間陸續積欠使用牌照稅及罰鍰共3萬5千元,遭移送強制執行其名下僅有1輛得利卡廂型車,用來載送零件、管線做為貨車使用,因車輛行蹤難以掌握,加上查無其他財產及存款所得可供執行,數次追討均無結果,最終取得債權憑證,多年來累積欠繳使用牌照稅、高速公路通行費及相關罰鍰高達228筆,共計12萬餘元。
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務必依限繳稅,切勿置之不理,以免逾期未繳納,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可能遭扣薪、扣存款,執行動產、不動產或限制出境,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