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六月二十四淹水救助從寬從簡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竹市淹水救助DM    何高祿編製
六月二十四竹市淹水救助擴大適用對象,凡住家淹水達20公分以上,且戶籍設於現址的住戶或租客皆可申請。
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的「戶籍於現址住戶」,以及淹水20公分以上的「租客」,每戶核發慰問金新臺幣1萬元;淹水50公分以上、未達100公分的「戶籍於現址住戶」,每戶核發1萬5,000元;淹水100公分以上的「戶籍於現址住戶」,每戶核發2萬5,000元。
日前受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帶來豪大雨影響,新竹市出現強降雨,造成市區多處積淹水,部分民眾住家受災。
市長高虹安表示,為協助受災市民儘速重建家園,已責成相關局處研擬6月26日淹水救助方案,並秉持「從寬認定、從簡申辦」原則辦理,盼減輕民眾負擔,協助市民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為保障受災市民權益,符合資格且有申請需求的民眾,請於今(115)年7月31日前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備妥受災照片、身分證明文件、具領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等資料;另為證明戶籍設於受災地址或實際承租該址,請檢附房屋建物登記謄本、建築執照影本、戶口遷入證明、房屋稅繳納證明、自來水費或電費繳費收據等相關證明文件之一;租客則須另附租賃契約。
民眾如對淹水救助申請資格或程序有任何疑問,可洽詢各區區公所,東區區公所(03-5218231)、北區區公所(03-5152525)、香山區公所(03-5307105),或社會處(03-535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