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自行車11月30日起掛牌 保強制險才能上路
微型電動自行車11月30日起 掛牌、保強制險才能上路 何致遠攝
為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必需「掛牌、保強制險」才能上路。
縣府交通旅遊處統計,新竹縣111年1-8月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含電動輔助自行車)死傷人數共170人,較110年同期相比增加32%;以事故地區分布而言,湖口鄉佔36%最多、竹北市佔32%次之。透過強化監理管理方式,減少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並自11月30日起,電動二輪車需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向公路監理機關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才可在道路行駛。
新竹區監理所為服務待領牌之微型電動二輪車,今年12月起推出到點服務,只要轄管地區民間相關單位申請人集合至30輛以上待領牌微電車,經提供場地及事先填妥申請書、申請清冊、審視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及強制險投保狀態及確認應備證件後,即可預約申請到點領牌服務,規劃預約時段每星期一~六,提供上、下午各一班次出勤,共12班次。如有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相關疑問,請逕洽新竹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電話:03-5892051分機105或107,聯絡人黃鼎豐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