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112年度應向縣府政風處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計有170人,依法務部規定應抽查10%之申報人,進行實質審核。為落實陽光法案意旨,達成公職人員清廉自持之目標,爰以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效率之方式進行抽籤作業,由縣府及所屬機關主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主管中抽出17人;從上開實質審查17人中再依2%比例抽取1人進行前後年度申報財產比對審查。
為落實縣長清廉執政的施政理念,新竹縣政府於今(30日)主管會報會議結束後,辦理112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實質審核公開抽籤作業,由陳副縣長見賢主持並在現場財產申報義務人員見證下,以電腦隨機亂數取樣進行抽籤。抽籤過程全程錄影及照相,以昭公信。
後續將由縣府政風處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進行財產資料查調與實質審核作業,查詢該17人財產申報是否屬實,如有故意申報不實之情事,將函報法務部裁處,以符合陽光法案端正政風、誠實申報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