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不動產繼承登記別讓權利睡著
桃竹苗特派員 何高祿∕報導
未申辦繼承法律效果DM 何高祿攝
因傳宗接代、祖先祭祀等考量,過往傳統家族有「財產傳子不傳女」觀念,但民法規定繼承權並不因男女性別而有差異,無論男女繼承權利都一樣,期待共同響應聯合國SDGs5目標「實現性別平等,賦予婦女權力」,若民眾仍有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掌握時效儘速提出申請,保障自身應得的權益。
生男生女一樣好!隨著現代社會家庭觀念改變,新竹市女性繼承不動產比例也隨之增加。新竹市府地政處表示,竹市112年繼承登記男性繼承人為2,660人,女性繼承人為2,421人,男女繼承不動產性別比例分別為52%及48%,已趨近各半。統計歷年竹市因繼承取得不動產的女性比例為34%,高於全國平均值的30%。依法男女均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
地政處表示,繼承人應在6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聲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處登記費1倍罰鍰,最高可罰至20倍。
自繼承開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由地政事務所公告3個月,逾期仍未聲請者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