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傳高虹安罷免案成立,竹市府依然調整人事,竹市府強調人事異動均依法辦理、市政不受影響。針對外界關注人事調整事宜,新竹市政府人事處今(3)日表示,市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自罷免案宣告成立起,均依據銓敘部訂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第1項第7款辦理。
該條文規定:「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七、民選首長及民意機關首長受罷免者,自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止。」市府強調,所有相關人事作業均依法律規定辦理,程序合法且合規。
市府表示,一切行政作業均依法執行,尤其在人事安排上更須謹慎守法,避免造成社會疑慮。依法行政是市府一貫原則,團隊將在現行法令規範下持續推動市政,確保市政運作不中斷,服務市民的量能不打折。
人事處指出,市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於人事凍結前,已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之陞任或遷調案,則不在限制之列,依然有效。市府將持續依循法定程序辦理各項人事業務,確保行政運作穩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