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補助震後危險建築物安全評估最高1.5萬元
何高祿 報導
竹市補助震後危險建築物安全評估申請 何高祿攝
確保地震後房屋建築居住安全,竹市府建議市民可多加利用竹市府113年度,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申請經費補助。
都發處表示,申請初評補助金額,上限為12,000元或15,000元,進階至詳評補助金額則為評估費用百分之三十(最高以40萬元為限),地震後對於牆面龜裂、磁磚剝落或其他居住安全有疑慮者可依規定申請,確保居住安全。
 市長高虹安表示,日前花蓮外海發生芮氏規模7.2(最大震度6級)大地震,造成台灣多處建築物損壞,竹市最大震度亦達到4級,且由於此次地震持續時間較長,仍造成竹市部分建築物的損壞,民眾因而產生居住安全疑慮,市府呼籲市民可多加利用今年2月16日公告實施的「新竹市政府113年度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經費補助」,申請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
補助經費分為二階段,初評每棟建築物總樓地板小於3,000平方公尺者最高補助12, 000元,總樓地板大於等於3,000平方公尺者最高補助15,000元;詳評為每棟建築物補助額度不超過評估費用的百分之三十(最高以40萬元為限);另建築物為公寓大廈者,則應以整棟提出申請。